关于这个伤疤的问题,因为有10公分大小,我觉得太明显了,而且在下雨天还伴有阴痛,我打算再继续进一步的
更新时间:2015-08-16 14:28:31
问题描述:
关于这个伤疤的问题,因为有10公分大小,我觉得太明显了,而且在下雨天还伴有阴痛,我打算再继续进一步的伤疤治疗,因为现在科学发达了,在医院也有了整形外科的出现,当我回公司讲时,却公司回答的是,这个费用自已付,这不属于工伤范筹。可是作为受害者来讲,有没有治疗的权利,请问这个伤疤是发生工伤所引起的又怎么不熟于工伤范筹呢?我想,公司讲的范筹是保险公司的赔偿范筹吧,如果不属于保险公司范筹又是不是就属于公司赔偿范筹呢?这犹如网鱼,大鱼由保险司网去,漏下的是不是该用人单位来处理呢?在此,不知公司是在躲避责任还是在为自已打算,请问我是否要进一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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