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哺乳期员工,休完产假单位一直以没有岗位为由不让我上班。后
更新时间:2015-08-17 16:25:56
问题描述:
我是哺乳期员工,休完产假单位一直以没有岗位为由不让我上班。后来单位没经过我同意在2月份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了,因为要打仲裁官司,所以我去领减员表,单位说让填个人离职申请,我当时去是3月份,填的日期是3月份,单位说要填2月份的日期,我不同意,单位说不填就不给减员资料,而且欺骗我说可以不填日期,签字就行,就是为了统计离职人数,没什么用的。现在单位用我签字这张单子,自己填了2月10日的日期,说我是自愿离职。我认为这张离职单是无效的,可是仲裁说有效。但是我有多条录音,可以证明在3月份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事情,而且2月份单位还给我安排工作,我怎么可能是自愿离职,如果我离职了单位为什么还给我安排工作。我有那张3月份的个人离职申请,就是当时企业说不合格的那张。现在我只有那张3月的离职单和录音,不知道我的证据是否充足,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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