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关系
更新时间:2005-12-20 18:57:01
问题描述:
我读研究生前在原单位工作4年。当初考研时因单位有规定没法与单位脱离。读研前与单位签订合同,违约金为10万元。我硕士读的是自费,单位替我交了8000元学费,2年后我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博士读的是非定向统招,后来未再与单位签订合同,5年读书期间单位一直按定向生对待发工资,档案一直在单位。现我明年毕业,原单位效益差,原先工作4年所有收入总共加起来才约5万元,实在不想回。
我个人认为交回读书期间单位给的全部费用,工资当然可以。
但如果到那一步真的要交10万元违约金个人认为太冤了,原来工作4 年全部收入5万元全退还给医院,还有再赔5万元,实在想不通。
我自己认为原来与单位签订协议时我处于弱势地位,因当时不与单位签合同,单位就不让我去读书。我认为当时我与单位签订的协议 是不公平的,有失公正。
现在因单位效益不好,我原单位在外读研的人有一大批。前2届毕业的博士包括委培的都没有回去,都到别的单位上班去了,但档案都没拿走。单位也没有什么办法,现在与他们打官司,单位动不动就喊要赔10万元,20万元什么的。
请各位给我想想办法,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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