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从窗子上把丢了,警察捡东西手套什么措施都没带,现在起诉状上写意思就是说那最后的二十多克全部都是贩卖的毒品
更新时间:2015-08-07 13:21:0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应犯毒,现在拿了起诉。现在起诉上说的我犯卖两次 共1.21克,这些都不是逮的现场,是别人买的人指正我卖给他的.我卖那个人被逮了,那个人说来找我,结果他和警察来的,我看的窗子上看到他和警察来的,我就从窗子上把丢了,警察进了房间找冰毒,没找到,结果看到楼下有丢的东西,警察把我押下楼捡东西,喊我捡,我不捡,他们就打我,结果我还是没捡,警察就把东西捡的,有把我押到楼上去,在那里称重量,结果二十二克多。那些口袋上都没我的指纹,警察捡东西手套什么措施都没带,当时打我,把我吓的了,就喊我认,就说是自己吃的,我就自己认了,警察还说二十多克订持有毒品,现在起诉状上写意思就是说那最后的二十多克全部都是贩卖的毒品,想委托一个律师帮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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