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祁东衡阳市
更新时间:2015-08-09 17:15:35
问题描述:
我是湖南,祁东衡阳市,太和堂镇 ,**村,56年出生,老公是湖南永洲,祁阳,文明镇,**村人,他54 年出生,当过兵,读过社来社去大学,我与他是1978 年结婚,79年生孩子当年的元月1号参加工作,那时有关政策的优待.其到多年的情况变化无常,脾气对我非常无理,我一齐看在三个孩子坚持到现在,把家建设好了,房子买好了是大儿子的名义,没有积储,就是他现在的退休工资每个月3000多一点,他去退休在家,经常打我骂我,脾气非常霸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现在已是明年60 周岁,耳听力较差手有点变形,,等造成我的心理伤害,现在我没有劳动能力,三个孩子都结婚了,是否他的工资有我的一半吗?谢谢你们法律上的条文给我做解答.谢谢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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