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15年6月1日我借了别人的电动车外出办公,在十字路口被电动三轮碰上,因路口没有摄像,事
更新时间:2015-08-03 16:05: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2015年6月1日我借了别人的电动车外出办公,在十字路口被电动三轮碰上,因路口没有摄像,事故责任认定一半一半,但三轮车主迟迟不去交警大队结案,没有赔偿一分钱;7月10才拿到车辆放行单提车,因配件原因车子7月31日才修好,但电动车主不满意,所以返工,8月1日提回车,电动车主还是不满意(没有和原来一模一样),无奈之下折旧赔偿,据电动车主说该辆电动车买了半年(但无法提供发票),当时售价2900元,按80%折旧赔偿对方2300元,那辆修好的电动车归我,这个协议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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