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知情介绍了偷窃的手机给朋友,中间自己的了一些中介费,三次,价值二十二万,本人被取保已经俩年,主犯
更新时间:2015-08-16 16:57:26
问题描述:
应不知情介绍了偷窃的手机给朋友,中间自己的了一些中介费,三次,价值二十二万,本人被取保已经俩年,主犯以判刑,朋友以逃,现在案子到了法庭,法院给我们当地司法局发涵做社会调查,开庭检察机关建议判3到四年,当庭法院也没让我签字,说另行通知,请问各位律师,我这样有可能判缓刑吗?这样的判,是否按6月1号新法规判的,我都取保俩年,按新规判是否不公平,请律师帮助解答一下,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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