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刘某、唐某是农民工,以装修谋生。某天,甲雇佣刘某为
更新时间:2015-07-31 17:19:59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刘某、唐某是农民工,以装修谋生。某天,甲雇佣刘某为其房子刮家,刘某叫上我一起去,看了房子大小后,我觉得两个人干太费劲,于是我又叫唐某一起,于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去给贾某刮家。在刮家过程中,唐某用电钻搅拌石膏,刘某的袋子掉进盛石膏的桶里,用手去拽,致使两根手指头被电钻剪下,事故发生后,我们与房主甲某协商,由甲某赔偿5000元,我和唐某各赔偿2000元,后来刘某要求唐某再支付其3000元营养费,唐某不同意,刘某打算起诉,我想咨询一下,这起事故我承担责任吗?起诉的时候我是否还要再支付赔偿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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