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律师:我们是一个行政村,在2003年,村集体在另外一个村,通过镇政府牵头买了的承包地300亩。
更新时间:2015-07-30 10:50:38
问题描述:
请问大律师:我们是一个行政村,在2003年,村集体在另外一个村,通过镇政府牵头买了的承包地300亩。买地款陆续至2009年付完。2011年按国家政策进行三分三改。2014年我村支书把这价值约5亿的资产300亩地转给自己的胞弟、儿子的公司,未经股民同意、未签订协议、未付一分钱。纯属非法霸占。请问:这个案子是否可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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