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欺诈手段
更新时间:2015-07-30 08:55:19
问题描述:
夫妻吵架后分家庭存款19万元整。 1.男方分得9万元。现金3万元,男方母亲借条6万元。 2.女方分得10万元,女方存折上有2万元,男方又从银行取现金8万元开车送女方湾里家,还有女方父母在场。[男方有同事全程护送】 3 .昨天在法院离婚案开庭现场女方全盘否认,从来没有这回事。并提供一张已分割后,男方没拿回来的母亲借条,呈递给法庭上。完全是欺骗敲诈行为。 4.法庭审判长有舞弊。开庭后半小时女方要求没有办任何手续的律师坐在被告席上。补办手续20多分钟。明显袒护女方。男方律师两次提出异议后,法庭上所有办案人员撤出商量,又是20分钟后才宣布女方补办律师无效离场。 5.这是什么行为?任女方欺诈手段得逞吗?我要用怎样的法律来维护自己。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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