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自己去鉴定笔迹
更新时间:2015-07-28 10:31:29
问题描述:
2013年9月我的父亲(76岁)帮本村水稻种植承包方看护田水2个多月,工资共计2800元,2014年1月5日承包方要我父亲到他们那里去领工资,当时他们用信纸写了一张1000元的领条,(实际领钱700多元,因为我父亲从他们那里买3包稻谷共200多元)我父亲签了自已的名字。到今年我父亲到承包方要余下的1800元工资时,承包方却拿出一张2800元的领款凭证。领款人签名却是模仿我父亲笔迹签的名。2014年2月21日我父亲卖过30棵苗给承包方,用实行纸写了一张收条并有他本人亲写的名字。我父亲写的收条和承包方写的2800元工资条上我父亲的签名笔迹完全不同。承包方却不承认,非要我父亲去做笔迹鉴定。承包方说如果鉴定两张凭证领款人签名不是同一人笔迹李们就同意付清余下的1800元。这种情况不通过法院可以自己去鉴定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