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后勤人员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事宜
更新时间:2015-08-21 13:16:13
问题描述:
我在这个单位已是工作了14年8个月了,和用人单位签的事长期合同,工作内容是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饮食起居,现在因公司福利变更,主要负责人的饮食起居改为自行处理,原有工作内容基本没有了,现在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样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吗?请问这样的经济赔偿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即15年+1(代通知金),还是支付经济赔偿金呢,15年*2+1(代通知金)来计算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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