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学习户口迁到浙江温州,毕业后迁回浙江玉环,后参加工作,有正式编制.现村里集体户拆迁分房子
更新时间:2015-07-23 17:07:30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因学习户口迁到浙江温州,毕业后迁回浙江玉环,后参加工作,有正式编制.现村里集体户拆迁分房子,要求我填写工作单位,说是有正式编制在编人员不参加分房子,还有村委会的文件!请问:这合理吗?村委会文件有法律依据吗?我未婚户口也在村里分房子跟工作单位有关系吗?有了工作就不是村里人了么?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