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在奉贤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合同约定六月底交房,实际交房时间为7月五号,需要支付五天的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5-08-01 07:07:10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在奉贤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合同约定六月底交房,实际交房时间为7月五号,需要支付五天的违约金,单子也寄到了我这,但我拿着这单子去找开发商拿钱的时候,开发商却已我没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款为由,跟我扯皮,意思为你违约金不要了,我也不问你拿没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款的违约了,合同内为3月付首付,4月内必须付清,但是开发商5月才办理的预告登记,导致我贷款时间晚了,我于3月份还付过一次款给开发商,相当于首付付了50%。我想请问我如何可以拿到5天的违约金,开发商扯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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