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我签的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甲:我可以起诉他吗?
更新时间:2005-12-15 22:41:0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点问题紧急求助!!!
我2004年8月通过中介在越溪定了一套政府拆迁安置房,房子是80平,单价2400元。阁楼、车库不确定(不知道配套的有没有),但合同约定车库1200元/平。阁楼150元/平。 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1、签合同时付12万 2、摸扦后拿钥匙时付3万 3、其余两证办清一次付清
现在的问题是对方要我一次性付他5.6万(即3万+车库),他说合同里没有说车库的钱可以以后再付。
现在我求助的问题是:1、我签的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甲:卖方 乙:我 居间方:中介)?
2、当时签合同时我一次付他12万的目的就是后面留多一点,居间方也可作证,他现在矢口否认不知道。我必须付他5.6万吗?
3、卖方还说一个月内不付钱就把这套房子卖了或者自己装修,他这样违法,我可以起诉他吗?
我现在不知道起诉他的把握性是多高,所以请教你们,请专业的人士给点专业的意见。谢谢!!!
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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