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个合同纠纷,我在大学家属区租的老师的房子,老师出国一年,连住宿带做麻辣烫,合同里没写,
更新时间:2015-07-09 21:42: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有个合同纠纷,
我在大学家属区租的老师的房子,老师出国一年,连住宿带做麻辣烫,合同里没写,但租房时和老师说了,我们就是要做送餐才租学校的房,刚住了一个多月,学校房产科找来,说有人举报扰民,然后也得知我们是租户,学校说房子是给老师住的,不允许出租,让我们搬走,学校也联系了房东,房东说算他违约,合同里有5千违约金,他说退我们租金和违约金,可是正是冬天,我家孩子不到一岁,想过了冬就搬,我没想要他的违约金,也不能白住人房子,我说违约金抵房费,今年3月底我搬走了,他让他师弟看的房,钥匙给师弟了,他师弟说比他师哥住的时候干净多了,我很诚信在去年11月27号让我停止送餐,我就已经停止了,他说赔偿我,我一分钱也没要,现在说我们都有责任,互不追究违约金,可我只想要回我的房屋押金,老师不给,说他在这件事上也花了不少钱,因为是被学校发现他擅自出租房子,怕影响他以后评职称吧,怕影响到以后的前途吧,所以他说后期牵扯的东西无法用钱解决,话里话外是他打点学校那边了,可是这是他的个人行为吧,花多少也和我没关系吧现在我想要回我的房屋押金2千元,可以吗?我连印传单加发传单花了近2千,老师知道我东西多,是从外地搬来的,家具家电一大堆,搬来搬走搬家花3千,我也损失不少,我要怎么和老师交涉要回押金呢?律师,这是房东的意思,从法律角度讲我能要回我的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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