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配比例和原工商注册的比例不一致行吗?
更新时间:2005-12-18 03:00:01
问题描述:
我和一个朋友于2004年共同出资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占60%的股份,我朋友占40%的股份。经过一年多的经营,公司有了一定的利润,现准备分红,考虑到各人对公司所做贡献的大小,经和我朋友协商一致,同意我按70%分红,我朋友按30%分红,拟把上述分红比例写一份股东会决议。那么现在分红的比例和工商注册登记的出资比例不一致,请问我和我朋友之间现在所达成的分红比例有法律效力吗? 日后会产生争议吗? 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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