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买房认购书的陷阱
更新时间:2005-12-12 20:00:01
问题描述:
买房认购书陷阱如何解脱?
我在芜湖市**镇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综合大市场房屋认购书,由于初次买房没有经验,就按售楼人
员所写的协议书签了字,落入了陷阱。该市场房屋使用性质开发商称“商业,单元式办公”。我主要问题
是:在认购书第(一)条款中写的内容是:该房屋系单元式办公,土地性质为集体流转土地,建筑面积约
105.06平方米(最终以房管局测绘队实测面积为准,单价保持不变,多退少补)。(二)开发商给我的补
充协议书中写的内容是,首付95000元,并保证于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付到总房款的66.36%,合计
人民币118392元。余款60000元可向农行借款支付,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
我想问的问题是:一,该房屋是单元式办公房,而且是成E字形状的几栋连体的办公用房。我现在担心的
是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玩花样,无限扩大公摊面积,使我总房面积扩大来多收取总房款,这对我不公平合
理,我经济也承受不起,我想在签定正式合同书时,用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1)(2
)两项规定的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约束开发商。但是认购书第一条写了“单价不变,多退少补”。我请教老
师,我用什么法律依据或用什么样谈判方法,让开发商遵从国家管理办法条例第二十条(1)2两项规定的
办法处理面积误差,打破开发商认购书上的不合理条款。另外,象认购书上第一条款这样欠缺的和不合理
的内容,我有什么理由和法律依据推翻吗?
二,我和售楼人员商谈关于按揭贷款时,我提出到签定合同书时,可能贷款6万,也可能贷款8万,具
体多少,到签定合同时再定,可以吗?售楼人员说,可以。当我看到补充协议书上他们写的贷款6万时,
我反复强调这个要求时,他们还是说,没关系,这个协议不是最后決定,到正式定合同书时,还可以修改
。看到他们都很客气,我一时疏忽,就相信了他们,就没有让他们修改了。现在签订合同书时,售楼人员
说。原定协议书写多少贷款,就要办理多少贷款。(我说,当时和你们谈贷款时就讲过,签订合同书时再
定6万 或8万,你们都说,可以。他们也承认有这话)。但他们说,老总年底给他们有任务。他们没办法
。我想问,他们这些口头承诺,难道法律上就没有依据约束他们吗?我该用什么办法和他们谈判,达到我
原先要求的8 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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