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建筑工地带了同事做建筑工程,工程竣工,我的
更新时间:2015-07-17 17:40:43
问题描述:
我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建筑工地带了同事做建筑工程,工程竣工,我的清包老板不知底细,自己垫出5万元,工程竣工我的清包老板,不认账,幸亏清包老板打了5万元的借条,各班组长的支出签字,和清包老板的签字十分清清楚楚,可到被告所在地。以55条,证人不出庭作证判我败诉。是以不当得利纠纷判的。而56条明确可证人不到庭,现在天津法院我打赢了,因宜都法院的判决书,造成被告把钱拿走,我怎样找宜都法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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