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农村宅基地过户
更新时间:2015-06-30 20:05:14
问题描述:
前几年为了翻建老宅,我父亲把老宅的一半公证给我,打算一套申请翻建成两套。为了申请翻建我把我、我老婆、孩子的户口从岛内迁回翔安,后因孩子上学去年我和孩子户口又迁回岛内,留我老婆户口在翔安,户口属于非农户。现在申请的回复是我爸的那一半可以申请翻建三层,而我的那一半只能申请翻新一层,原因是申请人(我)是非农户,而且是国企正式员工。我想问的问题是,我可以把我的那一半过户给我老婆,由我老婆来申请翻建吗(我老婆在私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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