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饮料厂业务员,负责开发经销商市场,试用期三个月,入职前是省区经理给我面试的,他当时口
更新时间:2015-06-26 10:01: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饮料厂业务员,负责开发经销商市场,试用期三个月,入职前是省区经理给我面试的,他当时口头上和我说试用期工资是基本工资2600+200话补+200交通补贴,共计3000元,如果当月签下一个代理,基本工资就是4500元+2%提成,出差每天补贴110元,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因公司在河南,我在浙江,填写了一份电子版的员工入职登记表发给省区经理,再由他转发给公司人事部。出差以隔天电话报岗的形式报告人事部。因第一个月没有业绩,第二个月发放工资的时间被人事部通知没有基本,我问出差补贴呢?回答也没有,我说当时省区经理和我说是基本工资有三千的,出差补贴是110元/天,人事部说我理解错了,没有业绩是不发基本工资和出差补贴的,员工手册上都有写着,我说省区经理当时根本没有给我看过什么员工手册,我说那我上个月出差的费用不是白花了吗?对方说那没办法,公司有规定,我一气之下就说那我辞职,对方说辞职可以,但是只能拿到基本工资的80%,这也是公司规定,而且基本工资也不是城市经理说得那个数,而是2200元/月,今天是25号,只能算25天的基本工资的80%,加上提成2%(本月的业绩),出差补贴减半发放,每天50元,这些加一块就是我全部工资,要下个月22号发工资时发给我。听了这些话,我非常地气愤,太欺负人了,更让人气氛的是我打电话和城市经理对质,他居然很多方面都部承认了。我自己出差前前后后加起来共39天,吃住行花去我自己四千多块钱,而且这些钱还是向朋友借的,在外面风餐露宿,风里来雨里去,大太阳还要在外面暴晒,两只手臂被晒得乌黑,晚上住的是没有卫生间最便宜的普通房间,想想这些苦心里非常不平衡,我是打工,不是投资,我自己花掉的钱总要补贴给我吧。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该怎样给自己维权?望能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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