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但是婚后我们共同承担债务,可是没有证据,法官判给男方!现在我带着没
更新时间:2015-06-16 11:20:46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但是婚后我们共同承担债务,可是没有证据,法官判给男方!现在我带着没到两周的女儿,无房居住,要求对方支付两年房租,对方一致宣称没钱,法官就判一人一室居住,且12个月后就要搬出,这公平吗?对方是教师,打卡工资2400,住房公积金等都没算在内,抚养费是一月600。听说对方找了关系,法律就这样维护了妇女儿童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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