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能立案吗
更新时间:2015-06-10 18:41:59
问题描述:
甲给我发货,让我加工,加工款为十几万元,期间分两次共付2万元,后我将货押在手里不出,甲便叫来乙,我不认识乙。乙打电话说甲给我的货其实是他的,他手里有甲的货款,可以直接转支付给我(后来事实证明他手里没有该付给甲的货款,我手里这批货是甲乙第一次合作),让我先把货出了,我没有将货一次性出完。后来甲乙又叫来一人丙,我从甲口中听说过丙这个人,丙打电话多次说甲乙都在他那里拿货做,他手里有甲乙二人各自的货款,到时可以替我支付甲乙欠我的货款,并告诉我他常年往外发货,从不欠人货款,明年还跟我合作,货款由他直接支付,不会断货,不会欠款,让我放心(有录音为证),我听后,产生了错误认识,信以为真。后甲乙主动给我打了欠条,我将货交给了甲乙二人,后来丙没有为我转账,甲乙二人至今联系不上,丙说跟他没有关系,今年也没有再合作,我的十几万元也要不到,请问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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