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伪造合同
更新时间:2015-06-09 19:17:17
问题描述:
我2013年2月27日入职,2015年2月28日离职。因为期间有同事到劳动仲裁告公司未签合同,公司败诉。事后老板要求其他同事签合同,但未与我签订。我于2014年12月31日向老板递交辞职信,老板要求我找个人交接直到2015年2月(也就是干到春节)。于是我找个人交接完毕,并于2015年2月28日离职。但老板后来不满意接我班的那个同事,在我2015年3月15日领2月份的工资时老板说如果我接着做就给我2月份的工资,如果我不来上班就不给我上个月也就是2月份的工资。我好说歹说找了老板好几次才给我2月份的工资,老板要我继续做,我不同意直接走的。我到社保中心去查,公司2013年6月才给我上社保,入职后头三个月没有上社保。2015年3月20日我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不和我签合同。2015年6月8日劳动监察大队的人给我出示一份公司递交的合同复印件,我一看就是假的,我从来没签过,是公司伪造的。请问我到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做鉴定,除了双倍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告公司伪造证据,赔偿我的误工费等?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