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18日,我驾驶无牌电动二轮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处于行驶状态的二轮摩托车(有牌
更新时间:2015-06-04 10:34:28
问题描述:
2015年05月18日,我驾驶无牌电动二轮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处于行驶状态的二轮摩托车(有牌)车身右侧中前部与我的电动车车身中后部相碰撞。摩托车司法鉴定意见为:1、转向系所检验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6转向系的相关规定,且具有转向功能。2、制动系所检验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7制动系的相关规定,且具有制动效能。电动车鉴定意见为:1、转向系所检验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6转向系的相关规定,且具有转向功能。2、制动系所检验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7制动系的相关规定,且具有制动效能。3、电动二轮车车辆种类属性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按照这样谁的责任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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