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如果你受公司公关部部长的指派负责处理本次事件,你该如何运用所学民法知识与受害方进行协商?并在确定
更新时间:2015-05-31 14:47:18
问题描述:
2009年8月28日下午1时左右,张带着五岁的儿子小勇到世纪华联超市购物。儿子在母亲购物时自己来到手扶电梯上玩耍,不慎从二层电梯摔了下来。经医院诊断为脑部出血、左胳膊骨折、左下眼眶骨折、鼻梁骨折,身上多处挫伤。现眼眶骨折需继续观察治疗,不排除失明的危险。因此张夫妇要求世纪华联超市全额支付医疗费17029.12元、营养费4500元、交通费1568元、幼儿园入托费3630元、误工费13000元、通信费60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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