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更新时间:2015-05-29 14:02:01
问题描述:
我有2个朋友,一个姓方,一个姓吴。 我自己姓申。 2012年5月吴向方借款50万,利息2分。 直到2013年都及时向方支付利息。 到了2013年7月吴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然后只有支付1分利息。因为我2个都是好朋友,方打电话给我,帮忙催一下吴还款。 可我碍于面子,随便说了一句,我来担保好了,吴肯定还你钱,我这个人爱义气用事。 结果到了2013年10月,方故意叫了我,吴,还有一个朋友吃午饭,当场把那个借条拿出来,他自己写了“对本金承担连带责任”,然后就是我个人签了字。 现在方要起诉吴,可我脱不了干系,肯定要让我拿出本金和利息,可我拿不出这么多钱啊?然后吴公司出问题,又还不起这多钱?请问律师我要怎么操作,怎么去应付!如果能帮我解答,我宁愿付足够的费用。 备注:我们在永康,据说公务员不能放高利贷,因为方是市人事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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