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不合理,法院强制执行
更新时间:2015-05-25 10:38:25
问题描述:
我家属临街住宅楼,共5层,是拐角楼,共5层。我家位于一楼,一层共住户12户有四家没有破窗开店,其余几家破窗开店对外出租。在拆迁赔偿中我家和其他家差别很大,我想问?在这问题上,同是住房,房产证,国土使用证得性质都一样,为何补偿差别之大。
安置面积:我们家的面积60多一点,按拆迁办的规定只能要97平,出公摊有70平,总共有几十户的房97,但大部分都抓不到次房,只能挑八十多平的房,我家三代五口人,想要大一点的,最起码三房,拆迁指挥部告诉我们说早就没了,只有八十多的,所以直到现在也没鉴定补偿协议,更没那一分补偿款,更没有给我们找搬迁房,现政府把我们起诉法院,强制执行,让我们搬离。以房主拒不执行生效裁定书为由,于5月15日在其上班期间强行拘留15天。在拆迁补偿进行商谈中房主随叫随到,不管是上班期间还是我晚上。在这过程中拆迁指挥部还堵我家的生命通道,封我家临街的窗户,让拆房人员从楼上往下人垃圾砸楼上窗户,玻璃往我家楼前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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