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诉讼,应以侵犯版权还是合同违约提起[原创]
更新时间:2004-05-31 20:25:01
问题描述:
我在两年前与深圳市十家家政公司联合拍摄了深圳首套保姆培训的VCD教材,他们每家出资三千,其它例如教材编写与组织拍摄均由我个人独立完成,但为了吸引他们出资,我与他们签订的合同上写明版权为共同所有,我也承诺深圳只买十家,但合同中归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出卖该套教材.不久前,我发现有一家家政公司正在网上售卖该教材,是放在他其它产品中成套售卖,价格为1880-3000元不等.我正在制作同样性质的中级VCD教材,他们的滥卖势必对我中级教材的销售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
如果诉讼,应以侵犯版权还是合同违约提起?赔偿额如何计算法院比较容易支持?他们有接收教材售卖款的银行帐号,我是否可让法院去查,好知道他们卖了多少套?我要求他们把所有卖出去的教材收回有没有可能?我要求与其解除原定合同,把版权收归我独立享有是否合理?因为事关我中级教材的销售,您有什么好的建议?谢谢![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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