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去的时候说试用期工资2000元,中午管一顿饭,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合同公司,干了一个月,领导说想继续干
更新时间:2015-05-15 23:16:14
问题描述:
刚去的时候说试用期工资2000元,中午管一顿饭,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合同公司,干了一个月,领导说想继续干就找他谈,就没找他谈,领导就把我们放假了,发工资的时候发了1100元,打电话问情况的时候,说干的不好,还有100块钱的饭钱~请问这800元,我们应不应该去要,或者说法律方面也会保护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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