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5-05-14 13:56:09
问题描述:
农村清包工(包工不包材料)建房,合同标明地基完成付款20%,一层盖顶20%,二楼盖顶20%,水电粉刷全完成付35%,5%作为质押金。前面三次的20%的款项也是按包工头要求给的都是整数,未满60%,二楼仍有几堵墙未完工,当时双方都无异议。完成二楼盖顶付第三次款项后,因三楼加高1.8米双方口头协议多加50个平方的包工费。先已完成三层顶,只剩瓦片未盖,水电卫未通,内外墙粉刷未完成。当时与包工头口角打了110,包工头停工不干了,包工头要求我家付清已做工钱,我未同意。现已逾期3个月。镇里来协调,包工头称要付清追加量在内总额的60%款项才动工,我家不同意。问如包工头起诉我要求支付工程款,我是否能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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