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工厂上班由于工作时间导致工伤事故……由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当时买了一份中山社
更新时间:2015-05-13 16:49:29
问题描述:
我是在工厂上班由于工作时间导致工伤事故……由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当时买了一份中山社保,在2014年8月5号做第一次手术用刚针固定住碎骨后,住了半个月医院,因住院期间无有放下足够的伙食费用只好出院转门诊。我在工伤期间回工厂宿舍养伤到了3月24号安排我做二次手术,25号做完手术住到27号医生讲可以出院转门诊了,我就第二日出院养伤了,医生话我知出后三个月之内个手不能拿重点的东西,到了5月9号我返到工厂上着班了,到现在还算工伤吗?以后还有得赔偿吗?还有在养伤期间工厂每个月还发比别人少600元的工资,我这个情况只领工伤期间的工资和他们给出的医疗费用吗?“上班几日个手痛到没知觉”还有医生没有开出伤好的证明,只是写到三个月内不能提重物。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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