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友代签执行协议是否有效?以土地抵债的同时扣押房产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5-05-08 05:13:48
问题描述:
您好!2006年舅舅因建房子意外将邻居家小孩电死,当年法院判决偿还24000元给小孩家属。后舅舅意外死亡,只留有10岁女童,由于舅舅家没有钱偿还,只还了一万元钱,另14000经过协商以土地抵债,按照200元一亩的价格,十亩地种七年。如今7年过去了,经查证发现,当年在法院执行部门的协商下,土地一没有经过评估定价,二没有得到最终的协商结果,有一份土地抵债7年协议,一份10年协议,造成了今年土地回收的矛盾。前几日,经过法院再次协商,确定了土地八年协议。延期给付滞纳金2万元左右等明年土地本金换完后再议。问题在这里,第一,这次协议的签订人为舅舅女儿的男朋友,没有书面委托,也没有结婚领证,请问此次签订是否有效。第二,法院在以地抵债的同时,仍扣押房产证,查封舅舅家的房屋,请问是否合法,是否合情合理。如有不妥的地方,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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