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收到一张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了另一家公司,现在这张汇票被拒付了,银行出的拒付理由书是:出票单位
更新时间:2018-06-05 20:00:45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收到一张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了另一家公司,现在这张汇票被拒付了,银行出的拒付理由书是:出票单位资不足。但是这家申请付款的公司有延期申请付款的情况,而且有向银行出具的延期申请付款的说明书。票据的追索不是有规定由于持票人的原因超过了提示付款期而造成拒付的持票人将丧失对前手的权吗?我可不可以理解成对方公司如果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出票单位就有可能不会账号资金不足,就不会造成拒付。我想请教下我们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后手的追索请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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