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我所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为了促销,打出首付一万其它首付分期的,也就是一个季度一付三年还完首
更新时间:2015-05-09 00:00:30
问题描述:
各位大律师!我所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为了促销,打出首付一万其它首付分期的,也就是一个季度一付三年还完首付款,而分期首付款是开发商弄好了的给我了一张以一家酒店管理公司的名义的借款协议给我的我看来其实这家所谓酒店就是开发商自己,我想咨询的是由于开发商逾期13个多月不交房,这期间我多次找过开发商谈交房的事他们每次都是在忽悠的情况下我就停交给开发商分期首付款二个季度了马上又到交款日期了,这张借款协议上说借款人违约需向出借人每日按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请问律师们这张借款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是开发商违约这么久我才停交分期首付款的。在法律上开发商搞个以单位名义能借给个人的协议有效吗?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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