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我和我姐姐两人乘坐由旅行社
更新时间:2015-05-06 09:45:05
问题描述:
2015年5月4日,我和我姐姐两人乘坐由旅行社订**航空公司 航班,该航班起飞时间为当日22:40分。当日因机械故障,飞机不能起飞,航空公司安排全机共一百八十多人到附近酒店住宿,等候通知。2015年5月5日,早上接到其他旅客通知下午五点钟能走,有游客问到赔偿事谊,答复是到机场后会妥善处理。下午17:00左右把旅客送到机场后安排补登机,因前后共延误16个小时,航空公司提出每个乘客赔偿200元的误机费。我和我姐姐因订了是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9日的云南旅游,除交付了团费外还另外交了1000元的旅游违约押金。因飞机时间延误,我们已经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并且错过2015年5月5日的行程而放弃登机,因此我们除了交付的团费不返还外,还要额外赔付1000元。我们为此投诉机场客服中心,机场客服回答不受理此事件,请问这种问题后续我们该如何进行违权?
另外,当日我们还购买了中国**的旅程无忧卡(附含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我们当时也办理了“电子客票旅客退票证明“,但这个证明已由旅行社拿去办理退票手续,并且说可以弥补我们的损失,大约可退我们600元。我们把航空公司的“电子客票旅客退票证明“拍了照片,并且我们手上还有两张2015年5月5日的补登登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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