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2009年9月我和另一人为一用户承担三户联保贷款,贷款金额为5万,2012年11
更新时间:2015-05-05 19:24:0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教师,2009年9月我和另一人为一用户承担三户联保担保人。贷款金额为5万,2012年11月25日法院起诉,下了传票。主贷出庭,后不了了之,2014年末主贷拘留,并交18000元后释放回家。主贷有正式工作,切有饭店,今年四月份法院冻结我的工资,只是口头传达。请问律师,这合理吗?应该冻结我的工资吗?拜托,请在百忙中答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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