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都鉴定轻伤?刑事处罚及赔偿。
更新时间:2015-05-05 10:25:4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老家门前修路,我们将门前的干柴放置在了路对面邻居家屋后的避水台上,结果邻居家女主人不同意让我们挪走,家人正在挪的过程中,对方一直辱骂,我家人并未理睬,结果对方看我家人挪动较慢(家人之前右腿受伤缝合数十针刚愈合)将我家人摔倒在地,导致家人受伤。
核磁结果示:
1、 右膝股骨外侧踝、胫骨内侧平台异常信号,提示骨挫伤。
2、 右膝关节前交叉韧带部分撕裂伤,外侧副交叉韧带上段损伤2级。
3、 右膝关节积液,滑膜增厚
4、 右膝内外侧副韧带损伤I度
5、 右膝前下方软组织异常信号,提示水肿。
我查阅网上资料显示,轻伤可鉴定为一级,二级,三级,轻微伤一级与轻微伤二级
请问:我们走法医鉴定可以鉴定为轻伤几级,对方是否构成刑事责任。如果索赔我们向对方索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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