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转让了一套市场运作房,得了4万元转让费,还欠2.4万。因单位不允许转让,我们私下签订了协
更新时间:2015-04-30 21:07:46
问题描述:
2005年我转让了一套市场运作房,得了4万元转让费,还欠2.4万。因单位不允许转让,我们私下签订了协议,规定双方应尽的义务。房款从2005年到2010年分6期交付给单位账户。期间,在2008年交付第4期房款时,她说没有钱,来找我帮她贷款,看到她很无助,我答应了,用我的公积金帮她贷的款。按照协议,我没有这个义务,而且协议规定,不能交付房款,视作违约,要按转让费的两倍赔偿,协议终止,看在朋友分上,我没有这样做,而是帮了她一把。2011年6月单位交房,我带她去收、验了房子。2012年12月,因房价上涨,我要求加钱,她说钱用作其他投资了,等房产证得了再说。并说我们先用两年的时间卖房子,两年后卖不出,她就装修。2014年8月,她说要装修房子,本来说好的一起去办理装修手续的,突然又变卦了。她老公打电话给我说,房子要加钱,将来过户费用也很大,他们负担不起了,不要房子了。然后我打电话给她,问她如果给回我,多少钱,她说房款带利息70万,刚好有个朋友想要房,我就跟她说,我试试看。2014年10月,我跟她约定,从2014年10月到2015年5月为我筹钱期。2015年1月7日她打电话给我,她要在春节前跟我签订一条补充协议,内容是:以70万元为基数,按高于银行定期利率来计算利息,把房子给回我,或者我把房钱分期给她。我说我要和家里人商量和去咨询再答复她。经过咨询和商量,我们不同意也不接受她的那条协议,同时也不再筹钱。她马上说,她已经写好诉状,告我违约,到了法院,我一样要给回她房款。而且她问过律师了,双方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法院解决。这句话,去年8月她也说过。今年1月,她跟我通话,我感觉她做了电话录音,而且,2014年欠的全年物业费及今年第1季度的物业费4月已经突击交了。在此之前,我多次电话或短信通知她,她都推说由她老公负责交。想问律师,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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