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
更新时间:2015-04-30 21:53:57
问题描述:
我于2015年3月13日下午14:25分在上班路上被小车撞倒,当场昏迷25分钟左右,后路人抬我到路边,刚好同事经过,叫救护车送我医院。肇事者没有报警没有护送我去医院,开车离开,当日17:30分左右自首。医院诊断,脑震荡,脑出血,左眼眶外侧壁、左侧颧骨多发骨折,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伤。现只有保险支付一万元费用,车主一分钱未支付,我还需继续治疗。事故责任书车主全责。请问我这情况,可以评残吗?还有我现在需要继续治疗,有权利要求车主垫付医疗费用吗?还有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得到的费用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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