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集资建房需拆怎样补偿
更新时间:2015-04-29 15:17:14
问题描述:
我于2012年以3万元的价格接手别人私下转让单位住房一套,房子性质是单位1996年集资建三室一厅住房,每户集资7500元,有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一处,产权属甲方。
2、乙方有使用权,无私自转让他人的权力,子女没有继承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建楼款,由甲方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偿还,偿还后水电费自理;在没有偿还前,乙方所用水费、电费(每户每月8度,只管照明)由甲方负责。
4、乙方如不继续使用住房,可提前一个月向单位书面说明,单位应在三个月之内将乙方提供的资金结清。
5、小型维修乙方解决。
6、乙方退休后继续使用住房,应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现在单位因用地需要收回住房,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