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原来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集团控制作为控股方(51%股份)新投资成立独立法人的另外一家公
更新时间:2015-04-26 17:52:07
问题描述:
员工原来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集团控制作为控股方(51%股份)新投资成立独立法人的另外一家公司,部分集团员工转入新成立公司,请问原来跟集团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现在转入新公司签订新合同能继续签订规定期限合同还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由于原来与集团公司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