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看中一套期房,当时交了2万元订金,售楼员给了我一张收据,收到某某人购房款2万元现金,剩余
更新时间:2015-04-24 07:19:24
问题描述:
2013年我看中一套期房,当时交了2万元订金,售楼员给了我一张收据,收到某某人购房款2万元现金,剩余款项在规定期限前交清,否则此据作废。当时我当心这个有麻烦,售楼员说没关系的,只要你买房,剩余款项晚点交也没关系,但是口头说得挺好的,后来我外出打工,过了几个月回来将剩余款项全部交清,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办理了房贷,现在还房贷都还了一年多了,还没交房。前几天我去售楼部收房(因为看到好多同一单元的业主都住进去了),被告知当初那张收据作废,要补缴2万元才给收房。现在那名售楼员已经辞职走人,开发商不认账,当初说得好好的,现在就是不给收房,态度傲慢,蛮狠。我该怎样维权?请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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