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做出让步,双方达成和解,约定了还款时间和数额,并约定如不按约履行,此和解协议作废
更新时间:2015-04-21 14:41:13
问题描述: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做出让步,双方达成和解,约定了还款时间和数额,并约定如不按约履行,此和解协议作废,恢复原调解书执行,但被执行人几次拖延给付,其中一笔款拖延三个多月,申请人几次向法院主管法官口头反映,并督促未果,又向法院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被申请人才在法官督促下在递交申请书十二天后,才将协议约定的最后五万元直接打入了申请人银行卡内,此时已经超出约定的时间两个多月。现在法院以被申请人履行完毕为由,裁定不予回复执行。请问;此案能否申请复议,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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