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被市检察院驳回,进行再审应该到哪?
更新时间:2015-04-21 18:01:57
问题描述:
我父亲和继母定下遗嘱,不管谁先去世,将财产互赠,我们没有意见,但是他俩互赠,应是他们婚姻当中的共同财产互赠,不应是我父母的共同财产与继母互赠。我父母结婚时租下的公产房,后来母亲去世,取进继母,房改时他们买了产权,哄骗说给我们买的,父亲去世时遗嘱,房子留给我们,但没写下,法院全都判给被告,理由是财产他俩互赠,我们每个子女对房子而言都有使用权,他们的产权是在我们的使用权基础上买的,应属于他们的婚前财产,与继母无关,我如果要求再审应该到哪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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