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的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5-04-22 11:53:57
问题描述:
本人老婆于2015年4月2号到县人民医院看病,门诊医生通过血检报告,心电图和X光照片初步诊断我老婆的病情为呼吸道感染,肺心病,心脏病,建议我老婆住院。当时我老婆拒绝了住院治疗,要求医生先开点针打打看有无好转,医生就开了三天吊针,但三天针打完并无好转,我老婆就在4月4号下午重返医院就诊。当天下午就做了一项心脏彩超检查,结果显示心脏有问题,于是我要求医生给办住院手续,医生办好手续叫我带我老婆去了内八科。接诊的张医生看
了彩超报告和病历之后向我询问了一下病人的病史等情况后,初步断定肺心病,告诉我说病人有点病重,但具体有多重并没多说,我又忘了问。当时就将我老婆安排在走廊的加床位置躺下,大概在四点
十几分的时候上了监护仪和氧气,又开了三瓶吊针,之后又开了两张检查单,一张是CT检查申请单另一张又是心脏彩超申请单,并嘱咐我老婆,晚上十点以后不要进食和喝水,等到第二天一早去门诊楼二楼按单检查。到了第二天早上即4月5号早上,我找到医生后就问医生,我说2十床的病人要去做检查,请帮忙处理一下,医生就叫了一名护士拆除了监护仪和氧气,我向他们要了一张轮椅,亍是在没有任何医护人员的陪同和医嘱下我背着我老婆从二楼下去将她放在先拿下楼的轮椅上,推到门诊楼二楼的检查室取号排队等候检查。等了大约三四十分钟的样子,彩超室那边轮到我老婆检查了,亍是我把我老婆带到检查台上,当时只有一个人在操作仪器,我就要求她多找一个人来快些检查。大概过三四分钟就来了一名检查医师,亍是两人一起替我老婆检查,过了一分多钟,我老婆说好闭人,快吐不过气来了,医生叫我老婆换个姿式看是否舒服一点,我老婆照做之后任然不见好转,医生就叫我去住院部那边去拿氧气包过来。我迅速跑过去,等拿过来大概花了七八分钟。医生再次试着给她做检查,但我老婆仍然没有好转,此时她对我说她快不行了,快要死了,我见状叫医护人员赶紧打电话给住院部那边,她们打了三次都没有人来,在她们打第三次的时候我老婆突然就停止了心跳和呼吸,只见检查的医师在给她做简易的心肺复苏急救(不停地按压胸腔)。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才陆续有医护人员赶到现场。他们弄了十几分钟后,把我老婆转去ICU病房,其实我老婆当时已经没任何意识,只是维持了微弱的心跳罢了。一进ICU病房就一直到晚上八点二十分左右告诉我说病人现在心跳也没了,叫我们作出院准备。医院叫了一辆私车将我老婆送回家。我老婆就这样没了。请问这一案例中医院要承担多少责任?若起诉他们是否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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