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8月份我以名义借款人的身份向小额信贷公司借款500万元,期限6个月。小额信贷公司是知情的
更新时间:2015-04-14 20:10:54
问题描述:
在2012年8月份我以名义借款人的身份向小额信贷公司借款500万元,期限6个月。小额信贷公司是知情的。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当时老板需要1000万元,信贷公司有规定个人借款不得超过500万元,就用我和老板娘的名字各借500万元。担保人是老板的公司,到期了老板未能偿还,我写了一份说明证明我是名义借款人,老板娘给我签字了。我手里还有500万元汇给老板娘的回单。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我身价姓名也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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