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与两同学都是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在课余时间相约骑着一辆摩托车去上网,在第二天早上返校途中
更新时间:2015-04-09 10:22:38
问题描述:
我儿子与两同学都是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在课余时间相约骑着一辆摩托车去上网,在第二天早上返校途中撞倒了一个正要乘坐校车上学的本校一年级学生,致使其头部严重骨折,他们三人只是轻微皮外伤。驾驶摩托是其中一同学,而摩托车车主则是另一同学家长,我儿子只是坐在上面而已,现在受害家属及另两同学家长要我承担部分责,请问我是否该承担这部分责任?怎样划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较为合理?校方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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