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弟于2015年3月31日,受人请出盖私人房屋,不幸从四楼摔下,医治无效死亡。他今年64岁,农村
更新时间:2015-04-05 21:21:50
问题描述:
我堂弟于2015年3月31日,受人请出盖私人房屋,不幸从四楼摔下,医治无效 死亡。他今年64岁,农村户口,但是。土地在几年前就被政府征用,他这些年就在自家附近打工。不打工就没有生活费用。他本人也没有退休工资,请问律师,这种身份人怎获得赔偿,赔偿的依据是什么?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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