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31号,在公司上班,公司同
更新时间:2015-04-03 23:37:03
问题描述:
我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31号,在公司上班,公司同意我去上班的时候,我把我的详细信息都告知了公司,当时,公司承诺3个朋的试用期合格后鉴定劳动合同,并交纳各种社会保障,可是三个月后,公司说到2015年3月25号,可到了3月25号后,公司却以年龄超过40岁为由,辞退了我,并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情况,能否按劳动法的规定得到相应的补偿,并怎样才能得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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